2009年7月14日 星期二

把別人介紹給主

作者:李德爾

出版:證道出版社



摘要:

l          主要的基礎

1.      重實:非但使基督教本身重實,而且我們本身也得重實。如果他們發現有些基督徒對一般世事經常亳無所知漠不關心的,他們也許會對所有的基督徒表示反感。他們是否真能接受我們和我們所傳的福音,就得看在他們思想中我們是不是真已能了解關心他們呢。

2.      誠實:應當對自己要誠實,而不可套個面具去討好別人。與主之間要有充滿能力的關係,首先應當把自己完全徹底的交託給耶穌基督,並且每天不斷地這樣交託。



l          見證的原則

1.      當我們全神貫注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就會竭力禱告,就沒有時間再在別的基督徒身上找錯處了。既然在傳主救贖信息的事上同心合意,就不再在乎細小軟弱的過失,所過慮的倒是自己的罪惡了。

2.      七個原則:

a.                普通來往-做社交性來往,不該以我們的行為樣式來牢籠非基督徒,給吸煙的人一些方便並不就等於贊同吸煙,主動尋找表現愛心的機會。

b.                建立共同的興趣-肯耐心地聽人講,以他們的處境為出發點,注重他們的興趣,同時也不當苛責他們。

c.                引起興趣-學習為主作個敢於講話而不得罪人的人,對不願聽道的人,不必極力進攻,說明基督對我們的意義。

d.                不可過份-按人能吸收的分量來傳信息,切勿定人的罪,循循善誘。

e.                切勿定人的罪(站在個人立場上說「不」的好方法就是提議另一件事代替)。

f.                  保持主題

g.                直接到祂跟前來



l          克服社會性的障礙:利用平淡輕鬆的作風,經常備有個好聽的笑話,特別的邀請,不必隨波逐流,若不藉著聖靈,沒有人能稱耶穌為「主」的。



l          傳什麼信息

1.      除非我們能幫助一位非基督徒明白信耶穌的意義乃是與那一位「人」發生個別的關係,而不在乎參加這個教會,或不做那種娛樂;不然,我們是失敗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自己了。

2.      基本事實:

a.       祂是什麼人-完全的神(約5:18, 10:10-30, 14:9)、完全的人(約4:6, 11:35

b.      祂對人性的診斷-罪是「污穢我們又使我們離棄神」的基本原因,用經驗來說明罪。

c.       祂釘十架的事實和意義-太26:28;彼前3:18

d.      祂復活的事實和意義-路24:36-48

e.       作個基督徒-約1:12;啟3:20



l          為什麼要信:耶穌基督改變了我們的生命,依據自己的經驗為事實。有七個基本問題:

1.                    未曾聽過福音的人將怎麼辦?神是公正的,人違反了他自己的道德標準(羅1:19-20),約14:6,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2.                    祇有藉著基督才能到神那裏去嗎?相信一件事並不會使那件事的本身成為真實的;不信一個真理也不致使真理變為虛偽。

3.                    為什麼無辜的人也要受苦?惡是藉著人的違背神而進入了宇宙,它存在我們每一個人裏面,假定神下一個命令「今天午夜所有的惡都要從宇宙中完全清除」,我們中間有誰還能活在這裏?唯有神藉耶穌基督才能解決這類惡事。

4.                    怎能有神蹟呢?相信神會成為人,神存在的最重要明證,乃是祂進入人類歷史,科學方法不能檢定生命中好多事情,如:愛、義。

5.                    基督徒的經驗祇是一種心理作用嗎?沒有人能在你的見證上與你爭辯,只有祂的能力能使強盜變為正直、浪子能夠回頭、虛謊的再會忠厚真實,也只有祂能在一顆怨恨忿怒的心裏重新充滿了愛。

6.                    一生善行不也能使我上天堂嗎?假如你的一生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能絕對的完全,你就能靠自己的本領達到天堂。可惜從沒有人也不會有人這樣成功的。基督教的好消息乃是耶穌基督進入了人類歷史,為我們作成了我們自己所辦不到的。藉著祂,我們可以與神和好,得到祂的公義,而且能來到祂跟前與祂相交。

7.                    聖經是滿了錯誤的嗎? 葛羅克 博士:「從沒有一個考古學上的發現與聖經記載相起衝突的」。神在宇宙中「所造成的」比祂「如何造成」宇宙重要。



基本問題是在道德上:許多人並不準備將自己的生命讓任何人或甚至神來管理,因此,不是他們「不能」信,而是他們「不肯」信,他們不要是因為他們不願接受那改變他們生命生活的道德責任。



l          基督是切合時需的

1.      內心的空虛:人往往把自己沈醉失落在各種活動和外表的刺激中,一旦失卻了這種刺激,就退縮到孤獨的思潮裏去,他們知道自己生命中缺乏一種能經得起考驗的內在力量。約6:35神造我們,是要使被造者依靠創造者而能完全獲得充滿,雖然我們會享用外表的事物,但不再是非靠那些而不能生活了。

2.      茫無目的:約8:12(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生命不單在今世有成就、有意義、有目的,而且還延續到永世裏,耶穌能指示人生的方向而使生命更有意義。

3.      怕死:約11:25

4.      內心的平安:約14:27,太11:28

5.      孤單:約10:11,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遠離罪惡,充滿生命的活力。

6.      不能自制:我們單單仰望祂,就能避免可能使自己跌倒的試探,相信祂能救我們脫離不能預料的試探。

與神接近的時候,我們更不當把祂看作宇宙間的送貨員,到處運送我們的需要,我們總要以神已經啟示出來的真理,和耶穌自己的權威,為基督來傳揚信息。我們的問題雖多,但有耶穌一同作戰。 



l          屬世:是表面的還是裏面的?(屬世在乎心思),林後6:17,彼前1:16

1.      不可論斷-我們沒有資格自立為別人的審判官。

2.      行為決定-無論採取行動或避免行動,都以榮耀神為前提。

3.      整個生命都屬神-並不分屬世的部份與屬靈的部份。

4.      神注意的是動機-如果對所做的那件事感到懷疑,暫停一下,「只要你愛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我們如果只避免不做某一些事,並不能保證自己是屬靈的,真正的屬靈乃是站在神的立場上行事,在基督徒的各種屬世態度中,當以驕傲為最普遍而且最可惡了。



l          信心是主要的關鍵:

1.      信心的眼睛能看到隱而未現的事實,但迷信所見的乃是既不真實又不存在的事,每一個人都有所信的。要決定信心的效能,不是靠信或不信的強度,而是靠他所信的對象。

2.      對於在思想中的試探,應當一開始就把它釘死,你不能不准雀鳥從你頭上飛過,但你可以不讓牠在你頭頂做窩,仰望耶穌來獲得勝利。「主啊,我無能力來勝過這件事,響應罪惡的心正在我裏面發動,不過祢有能力。求祢將祢的能力充滿我的生命」。

3.      定睛在耶穌基督身上,有人說以堅強的信心行在薄弱的橋板上,還會使你掉到河裏去;然而一個軟弱的信心行在堅固的橋板上是能使你安然渡過的。時常記得過去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是能增加我們面對目前問題的信心。禱告:先思想神自己  神作為  人自己情況。

4.      真正的信心生活該是一天天所得的經驗。昨天剩下來的嗎哪,今天用不著了,我們必須每天不斷的來到神的面前。信心因遵守神的應許而愈堅強。



l          充實原動力

1.      隱藏的我:詩90:8,我們都有隱惡,隱惡總必導致顯出來的罪。我們該明白,所有的隱惡在神面前都一目了然。如果我們專顧自己,就容易忘記別人,每對自己望一下,就該對主耶穌基督望十下。

2.      保守發展你內在的生命

a.       禱告:暗中的禱告會得到父明顯的報答。我們暗中與神同在的生活是外面屬靈生活的根源,正好像隱藏的罪是外面的罪的根源一樣。

b.      讀經:聖經的主要目的是要深入經卷尋得我的王。讀經時可思想幾個問題:有沒有我可效仿的榜樣、有沒有我該除掉的罪、有沒有我當遵行的命令(神向我們啟示的旨意是按我們順服的程度而漸趨深入)、有沒有我能抓住的應許、這段經文給我些什麼關於神或耶穌基督的教訓、有沒有現在就要我對付的困難、這段經文有些什麼是我今天應該好好禱告的。胡思亂想以及其他分散我們注意力的事物都會給我們麻煩。

3.      建立優先權:人靈魂的仇敵常用盡各種各樣方法要把隱密的罪種撒在我們的生命裏,還要盡力攔阻我們的生命在神裏面繼續生長。每一位信徒,包括傳道人,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我們內在生命的長進(雖然我們經常會多顧慮到外貌,但神所注意的是我們內在的生命),祂很清楚我們屬靈的能力有沒有受到隱藏的罪所侵襲。



禱告: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求主打發收莊稼的工人去收莊稼,願主教導我更深住在祢裏面,讓祢聖靈充滿我全人,使我在傳福音的事上有智慧,有能力。唯願遍地都充滿了祢的榮耀,願再將那愛祢國度、愛人靈魂的負擔更深放在我裏面,感謝祢一切的引領。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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